综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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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7-03-10 点击数: 来源: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
提交部门:保卫处   提交时间:2016-3-31 13:27:45

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

  根据学校2016年工作布置,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净化校园交通环境,喜迎七十年校庆,依据《公司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学校保卫部门,后勤服务集团将严格加强校园内交通秩序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格治理驾驶小型及以上机动车辆人员不按规定到停车场、停车泊位停车,随意占用道路,堵塞楼门、消防通道停车,超速、逆行、酒驾、练车等影响交通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对校内职工、员工驾车的违章行为,保卫部门将现场拍照、核实登记相关信息,不定期在校园网上通报违章人员姓名、车牌号及所属单位,并按综合治理评比细则,给所属综治承包单位扣分,被三次通报的人员,后勤集团将给当事人退卡,车辆列入黑名单,禁止该车进入校园;对校外人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违章行为,保卫部门的值勤人员当场纠正、拍照登记信息,第二次将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

  二、驾驶摩托车、骑电瓶车的校内职工和员工进出校园的须持工作证或员工证到保卫部门登记(是机动车的还需持驾驶证、行车证),按规定路线行驶; 不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出现交通违章行为,按照第一条的处理办法处理。

  三、严禁非校内职工和员工驾驶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进入校园。

  四、加强校园门禁卡的规范和管理,纠正擅自将门禁卡借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对师生员工或校外人员驾驶车辆使用的门禁卡和车牌号不符的,由学校保卫部门暂扣门禁卡,三个工作日后,原办卡人员持相关证件到南湖校区综合楼817室办理卡片清退手续。送货车辆、基建工地车辆按规定的校门、规定的校园路线进出校园。

  五、规范非机动车辆停车场、停车架的设置,禁止擅自将非机动车停放在楼门口、人行道或机动车道、机动车停车位、消防通道的行为。

  本通知自四月一日起开始实施。望各单位通知到本单位的职工和员工。

 

 

 

 

 

                               保卫处 

                               北区综合办公室

                               东区综合办公室

                               南湖综合办公室

                               西区综合办公室

                               后勤服务集团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转发范围: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